关于评选2016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2016-12-22
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评选2016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项目经理
活动的通知
自物协〔2016〕6号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各会员单位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按照《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和年度协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集中展示新形势下物业行业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在管的项目经理。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会员单位: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行业自律、品牌培育、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关注行业发展,善于提出可行性措施及政策建议;
4.认真履行会员单位职责,积极组织和参加行业内的各项重大活动,注重信息交流与合作;
5.上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100分以上,且近两年内未被市、区(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优秀项目经理:
1.讲政治,懂规矩,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能按照企业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单位、业主的好评;
3.近二年内所在项目获得四川省优秀住宅项目或自贡市优秀住宅项目称号。
三、评选要求及奖励办法
1、各会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填报《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做好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工作,填报《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
2、协会秘书处将根据各会员单位上报的申报表、推荐表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拟表彰名单,经综合评定后,评选出优秀会员单位及优秀项目经理。
3、对荣获“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单位、“2016年度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将在2017年召开的年会上进行表彰。
四、时间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见附件)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2203498
QQ邮箱:471567174@qq.com
附件:1.《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docx
2.《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2016年度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docx
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12月22日